问题 | 债务重组可以税前扣除吗 |
释义 | 债务重组可以税前扣除吗?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什么是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人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 二、债务重组损失的会计处理 对于债务重组损失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其金额,即: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现在或将来受偿金额-坏账准备。如果债权人未提坏账准备,可通过账面价值直接减去受偿金额来确定。在这个计算式中,“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一般为债权面值即本金或原值,有利息的为面值与利息之和,有溢价、折价的,为面值加尚未摊销溢价(或减尚未摊销的折价),“现在或将来受偿金额”,如果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以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而定。“坏账准备”金额,按债务重组损失占全部应收债权的比例来冲减该项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三、债务重组损失税前扣除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六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5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资产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具体提供的证据可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2009] 88号)第十条规定,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这里请注意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的45日。 贝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的取得、计价、使用、转让、损失与增值税关系最密切,其次是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债务重组债权人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需要一定的流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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