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
释义 | 秦朝推行文化专制的政策。社会教育必须以政府公布的法律法令为主要内容,并由各级官吏宣讲,以符合法律实施的要求。《史记·秦始皇本纪》:“以法为教”“若有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及李斯君臣认为,要巩固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秦王朝统治,在思想意识领域应当排除不利于法律实施的异端学说,而以法律法令作为社会教育的主要内容,并由官吏承担宣传法制的职责。秦王朝“焚书坑儒”等思想文化制措施,即是具体表现。汉代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与此异曲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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