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购单甲方没有盖章是否成立 |
释义 | 一、订购单甲方没有盖章是否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条件,明确了未盖章但已交货的订购单合同依然可以成立。 这其中包含了几个关键的考量点: 1.合同书形式的成立通常要求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2.如果在此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也视为成立。 3.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书面形式订立,但实际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已履行主要义务且被接受,合同同样成立。 这些条件为合同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即使在缺少盖章的情况下也能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履行义务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合同的实质在于履行义务,这一点在法律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以《民法典》为例,合同在未盖章前的主要义务履行与接受,被视为合同成立的重要标志。 具体来说: 1.当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货物或服务,而另一方也已经接受,这种行为本身就体现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和目的的实现。 2.即便合同文本未完成所有形式程序,实际的履行行为也能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 因此,主要义务的履行,特别是交货的行为,是判断合同有效性的实际基础。 ![]() 三、避免合同纠纷的建议 合同作为法律文件,在确保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由于合同内容复杂,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纠纷。 法律网律师提示,在订立合同时,最佳做法是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合同的条款完整无误,减少法律风险。 专业的法律咨询不仅能帮助当事人理解和满足合同法定形式的要求,还能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从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害。这样的预防措施是避免合同纠纷的关键步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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