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七级工伤鉴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一、七级工伤鉴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七级工伤鉴定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七级工伤鉴定解除合同后有失业金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职工如果是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七级工伤鉴定解除合同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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