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在建工程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办理在建工程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在建工程不动产权证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办理在建工程不动产权证的程序 1.预约:目前一般是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提出预约申请。 2.申请: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审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5.登本: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本。 ![]() 三、办理在建工程不动产权证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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