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
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章程具有何种效力 公司章程具有以下效力: 1.对公司的效力,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2.对股东的效力,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三、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用按手印吗 公司章程股东签字不用按手印的。公司章程股东是否需要按手印由股东章程进行规定。股东章程是为明确股东大会职责,维护股东大会权限而制定的书面规章和实施细则。其内容一般包括: 1.成为股东的标准; 2.股东的地位、权力和利益; 3.股东大会的组成; 4.股东大会的地位和权力; 5.股东大会行使职权的方式; 6.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法、程序; 7.股东大会决议的产生和执行办法; 8.股东大会文件材料的记录保管等等。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大会章程由股东大会讨论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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