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金按什么比例交 |
释义 |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目前为18%。 缴费年限不足能领养老保险金吗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具体地说,我市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1986年10月起开始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开始缴费。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帐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据实核定。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认定。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帐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养老保险金按什么比例交?目前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比例就是文章中介绍的这个数字,未来养老保险金缴纳比例是否会上升,还要依据实际的情况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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