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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出租的房屋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释义
    已出租的房屋能否办理抵押登记以及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还能否出租?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因此,已经出租的房屋可以办理抵押,但必须书面告知房屋的承租人,而且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已经办理过抵押登记的房屋也可以出租,但是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已经办理过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在前,抵押在后,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时,房屋已经出租且租赁合同有效,则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即使事后房屋因抵押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而被拍卖,抵押人与承租人之间原有的租赁关系不会终止,承租人可以继续享有租赁权。如果抵押在前、租赁在后,即签订租赁合同之时,房屋已经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则该房屋因抵押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而被拍卖后,该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不能要求继续承租该房屋。
    房地产抵押手续怎么办
    (一)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比如: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6、抵押期限;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的方式;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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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