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受伤期间工资 |
释义 | 1.工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停工留薪期限一般是多久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4.受伤到评定伤残等级时间相隔特别长的,如何认定停工留薪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 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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