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条和借条形成的原因不同,法院对两种形式的证据审查程度也不一样。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实施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即债权人首先得就欠条形成的原因作出说明并进行适当举证。否则,该欠条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标准的借条。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对此书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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