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微信用户“慧子”通过媒体发来她的困惑。“慧子”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去年12月,她卖货给对方后,对方把货款打了张欠条,其中一张30万,一张8万。然而,后来“慧子”发现,在欠条上,只是盖了对方公司的公章,而没有个人签字。现在,对方一直拖着欠款不给,“慧子”想知道,如果起诉对方的话,是否跟对方的个人财产无关? 山东张律师解释,“慧子”的欠条需要分情况来讨论。首先,要看合同内容有无约定。 其次,起诉时与对方的个人财产有无关系要看对方的主体性质。如果对方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就可以要求对方个人以其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对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就要由公司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自然人无关。 张律师提醒,从买方来看,如果对方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注意公司的经营资质和公司相应的实力。例如,要考察公司的注册资本有无死角、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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