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承租人适用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 二、 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 3、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 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 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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