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人伤残 威海男子跟亲戚伪造借条假诉讼逃避赔偿 |
释义 | 男子李某驾车加油途中撞伤他人,负事故全责,被判赔受害人损失。为逃避案件执行,李某串通4个亲戚对他提起“虚假诉讼”。28日,记者从山东威海文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依法监督,“虚假诉讼”引发的4起案件全部改判,李某获刑一年,他4个伙同作弊的亲戚也分别被处罚金10万元。 李某是一名客车经营者。2009年8月10日,李某驾驶客车去加油,行驶至文登区某加油站路口时,与受害人孙某所骑电动车相撞,经文登区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未按规定让行,对这次事故负全责。这起事故导致孙某身体左侧偏瘫构成二级伤残,骨缺损构成十级伤残。后来,经过文登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应支付孙某各项损失60余万元。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1年,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向受害人履行赔付义务,2012年初,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文登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查扣了李某的商业保险赔偿款30万元,发放给了孙某,并决定将李某的客车予以拍卖,所得钱款用于执行剩余赔偿款。 为逃避案件执行,李某想到了“虚假诉讼”的歪点子。他找来小舅子宋某,伪造了“今借到宋某人民币23万元整,利息按5厘给付”的借条。又找来其表兄妹、外甥女婿等3人,如法炮制,分别伪造数额为7万、6万、3万的借条三张。2012年4月,在李某的指使下,4个亲戚分别向文登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李某偿还这些“债务”。在诉讼过程中,李某很快与4个亲戚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经营的客车收入按月支付所欠钱款。 这样一来,法院对李某的客车就不能执行拍卖了,孙某的剩余赔偿款也无法执行。其实,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假装给4个亲戚“还款”,那些人很快又把钱还给了他。文登区人民检察院在掌握相关情况后,发出检察建议,使该案得以改判。最终,李某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伙同作弊的亲戚也分别被处罚金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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