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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规定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体现。
    1.根据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时,承揽人应及时检验材料是否符合约定,并在发现不符合时及时通知定作人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2.第七百七十六条规定了当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承揽人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并因定作人的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赔偿损失。
    3.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承揽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规定构成了承揽合同风险承担的基本框架。
    二、风险承担的比例约定
    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风险承担的比例。
    这意味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意外情况或损失,双方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比例来分担这些风险和损失。这样的约定有助于公平合理地分配责任,确保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材料及工作义务
    承揽合同中涉及的材料和工作义务也是风险承担的重要内容。
    1.根据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时,应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这意味着承揽人在选择和使用材料时,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2.承揽人还有义务接受定作人的检验,以确保所选用的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3.承揽人还应按照约定完成工作,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定作人的要求。这些义务的执行对于避免风险、保障合同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风险承担的具体方式和比例,并严格遵守合同中关于材料和工作义务的规定。这样有助于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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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