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企业破产 |
释义 | 一、如何认定企业破产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者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 3、债务人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 4、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三、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如下所示: 1、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3、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认定企业破产的内容,认定企业破产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企业丧失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到期的债务,申请企业破产需要遵守相关的流程,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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