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肢体残疾怎么评 |
释义 | 一、肢体残疾怎么评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残疾的预防 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或使之在早期消除是《联合国残疾人世界行动纲领(1983~1992)》中规定的首要任务和目标。首先要建立地方的致残原因流行学的动态分析和研究系统。对致残的9大原因(疾病、遗传变异和先天畸形、药物毒物伤害、社会和家庭变革中的心理冲击、交通事故、职业病和职业劳动事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战争)进行有地区针对性的逐年的统计分析,为地区具体的预防决策提供依据。另外,从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推行综合性的两级预防方案,并使之逐步落实。儿童残疾预防的关键是严格控制近亲结婚,开展筛查先天性及遗传性疾病发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妊娠遗传学检查,才是预防工作的中心。 三、当事人对伤残等级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肢体残疾怎么评的相关问题。在评定的时候,选哟提供足够的材料哦。如果您对肢体残疾怎么评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法律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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