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某银行员工因高利转贷被判刑 |
释义 | 1月20日,记者从泗洪县公安局获悉,近期,该局侦破了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的我省首例特大高利贷转贷案件。目前,该案件涉案人解嘉已被判刑。 因涉嫌受贿被查 2007年9月2日,中共泗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原任泗洪县某银行营业部主任解嘉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移送至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泗洪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刻责成分管副局长张崇生牵头,抽调薛安军等一批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精兵强将组成“9.2专案组”。 根据县纪委调查材料:解嘉在任泗洪县某银行营业部主任期间,于2003年初至2007年8月多次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为了防止解嘉逃跑,专案组于2007年9月7日,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解嘉刑事拘留,但解嘉认为专案组掌握的证据不足,对民警的任何提问都不理不采,案件的侦破工作一时走进了死胡同。 牵出特大高利转贷案 专案组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短期内挪动千万元资金,说明其背景深、实力雄厚,要想“撬”开解嘉的“铁口”,就必须有“铁证”。 为了获取解嘉犯罪事实的“铁证”,专案组兵分三路,开始了艰难的取证过程。由于解嘉案的当事人有的外出探亲、有的外出打工,为了早日查清案情,专案组克服资金短缺、车辆不足等种种困难,日夜兼程,足迹踏遍南京、淮安、盱眙等六县市,历时3个月,行程4000多里,询问证人270人次,获取证据材料3000余分。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解嘉的主要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证据显示,解嘉案资金来龙去脉相当复杂。专案组认为此案不是简单的非国家人员受贿案,嫌疑人有可能涉嫌更大的犯罪。泗洪县公安局接受专案组的建议,按高利转贷对解嘉案再行立案,继续深入侦查。 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 由于此案在我省尚属首例,办案民警开始接触此案时,如雾里看花,不得不临时“恶补”了大量的金融、财会等专业知识。通过搜查,专案组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手资料,即解嘉的个人记录本和工作笔记本电脑,对解嘉放贷期间的每笔贷款进行集中汇总;对其银行账户查封、调阅明细,分析资金使用方向。 利用20天左右时间,专案组跑遍泗洪各大银行,包括解嘉所在银行的15个支行,搜集书证2000余份。经侦查发现,2004年至200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解嘉以陈玲等39人名义 ,从该银行营业部套取贷款累计金额600余万元,以年息甚至月息3分不等利息高利转贷给房地产开发商许某、杨某、张某等人,解嘉从中非法获利约150万元。此时,解嘉的高利转贷全部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清。 证据面前终伏法 在面对大量铁的证据时,没有死心的解嘉仍心存侥幸,拒不供认事实。专案组为了打开解嘉的突破口,摸清了所有涉案人员的情况,民警与他斗智斗勇,5天后,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解嘉败下阵来,如实供述了资金流向。 2007年10月11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解嘉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高利转贷罪批准逮捕。2008年4月18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解嘉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被告人解嘉违法所得2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至此,江苏省首例特大高利转贷案宣告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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