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算吗 |
释义 | 一、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算吗 1.加班工资的计算并非仅基于基本工资。实际上,它是根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当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工作时,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3.如果是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 4.如果是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 5.如果是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 6.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并非仅基于基本工资,而是根据具体的劳动合同规定和加班情况来确定。 二、单位拒付加班费应对策略 当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明确提出加班费的诉求和依据。然而,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可能无法取得理想效果。 2.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等有权调解的部门申请调解。 3.投诉: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加班费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4.劳动仲裁、诉讼: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将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实行两审终审制。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和维权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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