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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可否被公司拒绝辞职
释义
    一、员工可否被公司拒绝辞职
    公司不可以拒绝员工辞职,前提是员工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后工资结算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公司裁员被辞退了如何赔偿
    劳动者因公司裁员而被辞退了,如果公司是依法进行裁员的,则只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每达到一年就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裁减人员的,则要按双倍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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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