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未到期债权可否保全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民法典未到期债权可否保全法律依据 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不申请保全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到期债权保全期限是多久 到期债权保全期限是三十日。 到期债权的保全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如果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申请人在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就会解除保全。但是申请保全人可以申请续行财产保全。 ![]() 三、债权保全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保全的申请条件有: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不仅能防止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权,而且能防止少数法院滥用债权保全措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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