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多久移交财产才合法 |
释义 | 一、离婚前多久移交财产才合法 法院并没有规定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合法的具体时间,但是婚姻存续期间处分财产都是需要对方知悉的。当然判断是否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如果夫妻关系一直存续,没有转移共同财产之必要性,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缔结之日起至离婚诉讼判决生效或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生效之日,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费用。其中,法律网提醒您,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段按比例缴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三、关于离婚财产争夺法律费用应由谁支付 关于离婚财产争夺法律费用应由原告支付,败诉方承担。 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外,诉讼费的支付主体应当为败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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