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上市公司股东退出需怎样 |
释义 | 一、非上市公司股东退出需怎样 非上市公司股东要退出,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股东可以选择转让其股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如果股东希望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3)当股东决定转让股权时,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他们的同意。 (4)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未作出答复,那么将被视为同意转让。 (5)如果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那么这些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6)如果他们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7)当股东同意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股东也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同价格收购其股权。这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适用: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如果股东与公司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后的六十日内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那么股东可以在决议通过后的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转让股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权转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根据该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当股东希望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必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他们的同意。 4.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如果在三十日内未作出答复,那么将被视为同意转让。 5.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那么这些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6.如果他们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7.当股东同意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8.如果两个以上股东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他们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9.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将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来行使优先购买权。 10.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如有其他规定,那么应优先遵循这些规定。 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是股东退出非上市公司的常见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诸多细节和法律规定。如果你对此仍有疑问,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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