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没钱还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和义务 |
释义 | 一、欠债人没钱还担保人要负什么责任和义务 欠债人没钱还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是代替债务人还钱。如果担保的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则按照规定在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欠债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 2.法院会给欠债人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果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满,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 3.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上会写清楚还钱的时间。 4.判决生效后如果欠债人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三、欠债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起诉欠债不还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欠款合同履行地起诉。 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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