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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纠纷的诉讼费谁出
释义
    一、拆迁纠纷的诉讼费谁出
    拆迁纠纷的诉讼费是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一方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二、拆迁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纠纷诉讼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三、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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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