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姓名不一样如何处理 |
释义 | 欠条姓名不一样,如提起诉讼,出借人作为原告如主张欠条是被告出具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欠条记载的借款人与被告为同一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维权会相对困难。所以在对方出具欠条时,应仔细核对欠款人的身份信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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