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纠纷女婿状告岳母娘 |
释义 | 10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85岁的张阿婆家变成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因为房屋继承问题,张阿婆被女婿及外孙等5人告上法院。考虑到张阿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保障老人的诉讼权利,方便其参加诉讼,江南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了张阿婆家。 当天上午,“法庭”准时开庭。虽然,这个“法庭”没有审判席、原告被告席,但法官身后的国徽,仍让原告、被告双方感到法庭的庄严,同时,也让老人体会到法院人性化的工作态度。 张阿婆的女婿称,老人现在所居住的房子,是他与妻子在2001年参加单位的集资建房购买的,产权登记也在他们夫妻的名下。但房子建成后一直是由张阿婆及其儿子居住。2002年,他的妻子病故。现在,他请求张阿婆及其儿子归还该房屋。张阿婆及其儿子则称,购买该房时,房款均是由儿子一人出资,女婿和女儿一家没有出钱,现在女婿等人提出要房子,应按此房现值进行补偿。 “法庭”上,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分歧过大,调解没有成功。法院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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