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有追诉期限吗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妨碍公务治安处罚有追诉期限吗怎么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追诉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妨碍公务一般拘留几天 妨碍公务的行政违法行为,未构成犯罪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三、哪些情形属于妨碍公务罪 法律网提醒您,属于妨碍公务罪的情形: 1.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安全公务时,出示证件依法查验人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行为人拒绝提交身份证明,提供有关情况的(明知他人有间谍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时,拒绝提供的除外,其行为巳构成独立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不再以该罪论处; 2.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依法要进入有关场所,进入限制进人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或查看、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行为人却予以拒绝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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