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有-价值作用 |
释义 | 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价值功能在于保护社会平和稳定的秩序 ,提高对权利保护的效率。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在行使方法、性质、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在逻辑定位上是与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相并立的一种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对于保护农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意义尤为重要。中国《民法》至今尚未建立占有制度 ,学术界对占有制度的理论研究虽已比较成熟 。但对占有保护制度 ,尤其是对占有保护请求权的研究少有涉及。 有学者认为占有保护请求权实质上就是物权请求权 ,两者之间并无实质区别。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是两种不同的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对占有事实的保护,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效力或权能的体现。在中国,占有保护请求权制度对于保护农地使用人的利益,其作用尤为重要。建立完善的占有保护制度,确认占有保护请求权 ,乃立法之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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