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超过诉讼时效了是否还能通过法院追偿 |
释义 | 一、欠款超过诉讼时效了是否还能通过法院追偿 欠款已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自愿还款,或者债权人仍然可以进行起诉,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将会获得抗辩权,但是法院审理时不得直接援引,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案件还是按照正常情况审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庭审时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成立时,人民法院有可能判决败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款纠纷案件的起诉流程指南 欠款纠纷案件的起诉流程: 1.债权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被告; 4.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 三、欠款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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