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 |
释义 |
一、逮捕的期限是多少天 逮捕的期限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1.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并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2.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3.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4.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流窜作案或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如果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2个月。 5.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还可以再延长2个月。 二、通知被捕人家属 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这是保障被捕人家属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 三、延长逮捕羁押期限 在特定情况下,逮捕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这些情况包括: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2.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3.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4.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5.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 在这些情况下,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你对逮捕期限还有什么疑问吗?法律小助手法律网在这里为你解答。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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