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分哪几类 |
释义 | 一、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分为哪几类 在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分为两类。 1.首先是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然而,有一个特例,即那些虽然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且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他们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另一类限制行为能力人是那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值得注意的是,完全精神病的人被归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定义 1.限制行为能力人指的是那些虽然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但由于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的限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这类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3.他们仍然可以独立实施一些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三、限行人能力法律依据 关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该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范围和他们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的要求。 2.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和相关申请认定程序。 3.第一百四十五条和第一百九十条也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了规定。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民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依据。 你是否对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更多疑问?或想深入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资讯,快来参与讨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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