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2010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释义 | 山东今年将再次提高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将于4月底前完成。 调整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 调整对象:对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山东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幅度:这三项待遇,人均将分别增加150元、90元、65元。 这次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个体工商户标准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省连续第6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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