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加快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 |
释义 | 加快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国家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我省全部建立,而且有些政策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我省还有部分年龄偏大的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部分城镇未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权益,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充分体现了对这类特殊人群的关怀。 张光荣对政策适用范围、对象、界定条件、缴费和待遇标准等作了进一步强调,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政策吃透,把政策落实好。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列入2011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坚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部门要配合抓,周密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二要严格审核,坚持标准。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要抽调精干力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格程序,把好政策关。要切实做到公平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坚持标准和质量。三要坚持原则,深入宣传。严格坚持三个基本条件,遵循个人自愿参保原则。要加强政策宣传,统一宣传口径,面对面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政策,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密切关注有关动态,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解决,扎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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