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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释义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1366号
【发布日期】2007-10-30
【生效日期】2007-10-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1366号)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一、章程第一章总则增加:“……合资合同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作了进一步修订。”

  二、章程第三章(b)修改为:“……乙方公司章程再出资相当于人民币一千五百三十万元(RMB15,300,000.00),人民币一亿三千七百七十万元(RMB137,700,000.00),人民币六千三百七十五万元(RMB63,750,000.00)及人民币四千零八十万元(RMB40,800,000.00)。

  乙方共向合资公司出资人民币三亿五千九百五十五万元(RMB359,550,0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一(51%)。”

  请你公司据此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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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2: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