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读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
释义 | “东拼西凑,补缴了40000多元的养老保险,每个月才领到500多元的养老金。而先前一批,却领到了800多元甚至1000多。这是为什么?” 近来,关于养老金的发放问题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就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焦点一: 基本养老金为何差别这么大? “市保险中心印发的宣传单上明明写着55岁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887.4元,为何1996年7月起补缴的只有520元?”今年65岁的李老伯拿着一份浅蓝色的《企业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宣传问答》说,看不明白。 “这个标准指的是从1986年10月起补缴至2009年6月后退休所领取的月养老金标准,而不是从1996年7月起补缴到今年6月所领取的养老金标准。” 社保基金经办中心负责人拿出《企业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宣传问答》指给记者看,“第14条,基本养老金计发过渡期执行到何时”中所举的例子,明确注明,是一次性补缴了1986年10月至2009年6月后退休所领取的月养老金标准。 “补缴时间相差了10年,月养老金的待遇自然相差很大。” 此外,从1986年10起补缴的,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从1996年7月起补缴的,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四个因素决定月养老金的金额--上一年广西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每一年缴费基数的高低(基数高,养老金就多),缴费年限长短(年限长,养老金就多),退休者的年龄(年龄越大,领到的钱越多。) 记者仔细研读了一下材料,以1986年10月起补缴为例,55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为887.4元,60岁的为908.2元,70岁的则为1076.70元。 焦点二:目前反映养老金偏低的大多是哪一类人 “2011年6月申领养老待遇的大多是哪一类人?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应?” 据介绍,涉及一次性补缴广西的有三类人:一是政策规定从1986年10月起补缴,补缴对象为企业职工(也就是原来有工作单位的人);二是政策规定从 1998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的人,对象是城镇居民,他们最早要到2013年7月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三是北海参照其他一些地方做法,为使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惠及更多的人,将没有工作经历人员最早补缴时间由“98年7月”扩大至“96年7月”,对象也是城镇居民(原来没有单位的也可以补缴,如个体户、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的人)。近几年,以上三类人员踊跃参保,从而出现了“投保热”的现象。[page]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第三类人最早可从今年7月开始领取养老金,他们领取的养老金在500多元-700多元不等,并不存在不兑现当初扩大范围时相关政策的情况,现在反映问题的主要就是这部分人。 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据介绍,除了误解,不排除有这样一种情况,在当时“投保热”中,有人把参加养老保险当成一种“投资”,有人当时是农业户口,通过更换为居民家庭户口就可一次性补缴,有人借别人身份证办理补缴,现在发现“回报低”,所以情绪上有反弹。社保部门称,如果当时个别弄虚作假的,现在可以允许清退。 焦点三:补缴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从1986年起补缴,有的却只能从1996年补缴?”这是让众多市民疑惑不解的一个焦点问题。 “关键是看工作时间!” 据介绍,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我市具体的补缴办法是:在1986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从1986年10月起补缴。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补缴手续时,应出具原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原始证明材料。 没有工作经历的我市城镇居民,最早可从1996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该类人员补缴后并正常缴费至2011年6月,缴费年限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北海待遇。 从1996年7月起补缴的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大厅窗口办理;从1986年10月起补缴的人员,除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招工表、工资表等),在窗口受理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才能办理缴费手续。 “事实上,为了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养老金带来的实惠,我市放宽了缴费门槛。”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北海户口改革后,没有农业和非农业之分,统称为居民家庭户口。今年6月份申领养老金的多数是没有工作经历的居民。 焦点四:1996年起补缴的是否划算 “据说上一批已经交够20000余元养老保险的老人都能领到多至1200元少也有800多元的养老金。我们补交43000的养老保险,每月才领500多元。领7年多才勉强够本金。说句不中听但很实际的话,好些老人可能不能等了。好像很不划算呢!” 记者了解到,不少从1996年7月起参保的居民有这样的想法。 “从1986年10月补缴至2009年6月的,需缴纳41000元左右,根本不存在20000余元之说。”中心负责人说。[page] 那么1996年10月起补缴的,究竟划不划算呢? “500多元,只是现在的标准。很多人可能没有看到,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国家从2006年至2011年连续6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据统计,我市本级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6年的700多元提高到今年的1300元左右。可以说,养老待遇水平,是一个向上走的趋势。” 此外,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社会保险。 (2)按现行政策规定,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退休人员死亡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以今年为例:李某死亡时月基本养老金为607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653.5元,则其丧葬补助=4× 2653.5=10614元,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607 × 8 =4856元,两项合计为15470元。 (3)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供养条件的可享受供养待遇。 “这样看,从1996年7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还是划算的。”中心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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