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维持的案件如何救济 |
释义 |
1、 再审维持的案件如何救济 再审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不满意,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请求检察院介入本案的审判,并对审判进行监督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发布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认为调解书为公共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本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可以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①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将案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再审。 三、抗诉申请书 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国籍、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果请求是由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提出的,还应说明申请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因不满 申请请求: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申请再审 申请理由: 诚恳 日期 2的副本。书面证据 3的副本。证人证言副本。证人姓名、工作单位和地址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再审维持的案件如何补救”问题的回答。再审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要求检察机关干预案件的审理,监督审判。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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