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邀请是否构成合同 |
释义 |
1、 报价邀请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吗? 不,根据《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要约诱导)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不仅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还要提出交易条件和相关交易条件。此外,这些条件可以约束被邀请人,首先构成合同义务,或者签订合同并演变为 合同义务。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虽然理论上不承认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意义,合同法也没有规定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要约邀请行为将对交易双方的公民权利产生影响,这是一个客观事实。由于《合同法》没有赋予要约邀请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不得不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是对要约邀请法律意义的首次尝试2003年4月,人民法院,本文提供“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描述和承诺是具体确定的,并且对商品房协议的达成有重大影响的如果合同和房价不一致,则视为要约。即使该说明和承诺未包含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应视为包含在合同中。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司法解释是在商品房虚假广告泛滥、直接影响购房者利益的背景下出台的,符合现实社会的需要。但是,理论上不清楚为什么这种商业广告应该被视为要约而不是邀请 以上是对鲁巴小编向您介绍的“要约邀请书”相关法律知识的解释。通用域名格式。你可以仔细阅读这篇文章,做出明智的决定,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处理。我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可以联系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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