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护外国驰名商标的权利 |
释义 |
如何保护外国驰名商标的权利 1根据《商标法》第30条,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查和公告阶段,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以阻止商标的成功注册。《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已经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已经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已成功注册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该商标的原使用人可以三年未实际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四条,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注册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注册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即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也属于抢注注册。此外,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品牌名称、上市公司缩写等其他在先权利的注册申请也应视为“商标抢注注册”。然而,由于匆忙注册的对象不同,所涉及的法律原则也存在差异:前者是商标“先申请”与“先使用”之间的争议,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商标权原则;后者主要是关于“在先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也涉及到商标权的发生原则 存在恶意和无意的商标注册。恶意商标注册是违法的。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对我们自己的企业有很大的影响。不仅我们的前提投资是徒劳的,而且商标本身也无法使用。如果它被使用,其他人可能会抱怨它打击假货。请保护您的商标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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