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出邀请是一种法律行为吗 |
释义 |
邀请提供服务是一种法律行为吗?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邀请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邀请是指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拍卖公告、竞价公告等。《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体确定内容;(2) 要约人接受要约时,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的约束。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发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则应视为要约。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要约邀请是否为法律行为”问题的回答。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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