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一审共开庭多少次 |
释义 |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多少次?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一审只开庭一次。如果你对第一审的审理结果不满意,在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决定受理案件后,你将进行第二审,即第二审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人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日内作出答复;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出示证据、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或者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查阅或者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查阅或者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等,自己解决;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等。诉讼义务主要包括: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等。依法组成合议庭 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听证和结案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应当在合议庭全体成员的参与下进行。合议庭成员应当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自始至终负责,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保证办案质量。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受理立案后已经确定的,也可以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审查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审查诉讼材料,依次对文件进行批改。通过标识,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明确下一步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哪些需要进一步核实,以便做好其他准备。调查和收集必要的证据是审判前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指出,在民事案件中,绝对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为其请求和需要证明的事实提供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法院不能收集证据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然而,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相结合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依法增加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他们参加诉讼,增加当事人。这一规定表明,普通共同诉讼不存在增加当事人的问题,只有必要的共同诉讼才能适用这一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增加。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无申请理由的,不得再申请;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追加人参加诉讼。其他当事人可以是本案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共同原告的,被加方放弃实质性权利,不愿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加;既不放弃实体权利,也不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列为共同原告,适用缺席判决。如果他们属于共同被告人,并且在收到额外当事人的通知后拒绝出庭,如果他们符合法律规定的拘留条件,他们可以申请拘留,不需要出庭的被告人也可以申请缺席判决。在此应当指出,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变更当事人。因为更换原告涉及原原告是否愿意退出诉讼,以及新更换的原告是否愿意参与诉讼。特别是在大多数原告的情况下,有的愿意参加诉讼,有的不愿参加诉讼;如果更换被告,还涉及原告是否愿意起诉被告。为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或者被申请人不符合当事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更换由当事人决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依职权更换 民事一审开庭多少次?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时,当事人特别注意庭审次数,可以提前知道下次庭审的起止方式。你不了解一审听证会的数量和民事诉讼的相关范围。来法律咨询网。com与律师进行一对一的讨论,以找到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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