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理解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法律基础 |
释义 | 一、理解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法律基础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法律网提醒您,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二、共有房屋出租要全体人同意吗 如果共有人约定房屋出租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能出租的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如果没有约定的只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三、共有房屋纠纷怎么起诉 1.要确认被告。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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