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的审判程序 |
释义 |
1、 民间借贷审判程序。试验庭审期间,审判长应当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进行检查,宣布合议庭的组成,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主要包括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的制作,以及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检查笔录的宣读。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一是询问当事人及其陈述;二是证人出庭作证;第三,鉴定人出庭;四是制作书证、物证和音像资料;第五,检察官出庭。法庭辩论。合议庭是指当事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讨论自己的意见,驳斥对方的主张,进行口头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合议庭审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所有成员讨论此案。阅读判决书。合议庭审议后,审判长应当宣布延续,宣读判决书。如果不能当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的辩护(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讲话或者答辩;(四)相互辩论。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应当按照原告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被告和第三方 民间借贷大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庭审步骤同上,并不特别复杂,但为了打赢官司,你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你打官司。关于民间借贷的审判程序或具体审判的规定,建议直接致电我们的luba在线律师。com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