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薪限制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双倍的月薪 根据本条规定,员工应注意三点以保护其权利: 1。双倍工资要求从雇佣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本条不适用于2008年之前的零件。双倍工资最多可计算11个月(即从雇佣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您在2009年1月1日进入该单位,而该单位在2009年2月1日尚未与您签订合同,您可以开始要求双倍工资。时间限制从此时间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您需要在2010年2月1日之前提出双倍工资的仲裁,您可以从2009年2月1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否则,您可以要求的双倍工资将日益减少 |
随便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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