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违反服务期协议的情况多种多样,但只要他们违反服务期协议,他们就应该向雇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发包人提供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雇主用于培训工人的费用不应超过在工人违约后向其支付违约金时的费用。第三,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劳动者支付给用人单位的违约金和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按一定比例分摊。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花2万元培训工人,约定服务期为5年,每年应分摊的服务费为4000元;如果员工在培训后工作2年后违反合同,员工应在剩余3年内向雇主支付12000元。《劳动合同法》中的这一规定符合用人单位培训的实际情况。但是,对于个别行业,应该有特别的规定,例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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