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劳动法中违约金的案例分析 |
释义 |
华为“7000人自愿辞职然后竞聘”的事件并没有结束。对于《劳动合同法》其他条款的执行,社会上有许多不同的理解。近年来,《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仍然有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双方都有所谓的“专家”和“当局”,但他们的“解释”相互矛盾。即使是所谓的“劳动法专家”也会向人力资源部的朋友提供建议,并赶上《劳动合同法》的步伐。在劳动合同生效之前,必须先签订一份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经理和员工应该信任谁?每个人似乎都不知所措。那么,对于小王遇到的上述问题,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的回答是否正确?如果小王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后的合同期内辞职,该条款是否适用?他应该支付违约金吗?记者采访了益才集团总裁助理、益才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主任、劳动关系专家翟继满,在讨论《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在新法生效后是否仍然有效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