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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的企业借贷合同
释义

1、 企业借款合同无效
    

1。企业借款合同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人在企业借款合同期限内未偿还借款问题处理的批复》(发府[1996]15号,1996年9月23日)
    

企业借款合同违反相关财务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应收取的利息,按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未就贷款利息达成一致,则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后果:返还本金+收取(贷款)利息](“收取”未实际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第21号,1991年8月13日)

民间贷款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地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具体情况,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金金额).超出此限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如果无效贷款关系是由债权人的行为造成的,则只退还本金;如果无效贷款关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则除退还本金外,还应退还利息参照银行类似贷款利率支付[法律后果:本金返还;或:本金返还+贷款利息]
    

二、对原司法实践的修改
    

18号文件实施前,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一些突破性的尝试:
    

1、贷款合同生效
    

如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临时资金借贷——通常是不容易否认企业间贷款合同的有效性,且贷款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案例]
    

“**广夏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诉*嘉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贷款担保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14)民一中字第39号
    

本案认定企业借贷合同有效,保护本金+贷款利息四倍
    

判决摘录:
    

(一审)判决书:
    

**本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天内将5984万元的贷款本金返还**物业公司,并支付利息和手续费,逾期违约金(利息及服务费按约定的年利率25.2%计算,自2011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4月13日止,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逾期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3年4月14日至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二审)法院认为,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
    

贷款协议是双方意图的真实表达,符合《合同法》第196条规定的贷款合同的形式要求,其效力根据相关法律确定《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法律、行政法规》作了解释本条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本公司与吴*梅未提出企业间不借款的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缺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借款处理办法的批复》认为:“企业贷款合同违反相关财务规定,是无效合同"针对企业间经常性资金融通可能扰乱金融秩序的情况,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行为实质上是生产经营的临时性资金融通,不违反国家金融监管的强制性规定贷款协议法院还确认,有效裁定并非不当。基于此,**公司和吴美美就主合同无效和从合同无效的上诉理由无法成立。关于利息、手续费和超额违约金的计算方法e支付,一审判决明确,不应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且无**一公司。利息相当于索赔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八倍在吴美美的上诉中被驳回。
    

[法律后果:合同中约定的本金+法定利息的返还]
    <2.如果提供资金的企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贷款合同无效-贷款合同通常被视为无效:
    

(1)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
    

(2)实际经营贷款业务;
    

(3)将贷款收入作为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
    

但在实践中,如何判断上述三种情况仍存在一些争议,标准不明确。
    

[案例]
    

(略,与上述合同有效性的确定有反向关系。)
    

[法律后果:本金返还]
    

3.贷款合同无效且可自由裁量
    

无论贷款合同是否有效,仅从结果来看:
    

当发生争议时,有许多案例支持本金的追偿,但也有个人的保护利益(资金占用费:存款利息或贷款利息)案件:
    

[案件]
    

“**森格电器有限公司和**杭州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中航商中字第1074号民事判决
    

本案-裁定企业借贷合同无效,但保护本金+贷款利息。
    

判决摘录: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主合同的借贷发生在企业之间,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因违反中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无效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属合同,但因主合同而没有担保合同,虽然本案主合同为无效合同,**公司(借款人)已导致**公司(贷款人)在占有和使用贷款期间,应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注意到,初审法院已在审判期间向**公司解释了贷款合同的有效性,并且**公司还明确表示,如果本案中的贷款无效,法院将作出考虑到以下因素的判决:**公司的实际损失。
    

因此,一审法院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确认**公司的经济损失并非不当。
    

以上是关于企业贷款无效的信息luba.com编制的借贷合同。综上所述,企业借贷合同无效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借贷合同违反相关财务规定,另一种是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企业借贷合同无效。如果有其他情况,则如有疑问,请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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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