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一式数份 |
释义 |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几份 三份劳动合同终止证明至少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由员工保存,一份由员工存档。应由公司和员工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足,请要求接收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重新加盖印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原件存放的位置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如果工人被证明不称职,并且在培训或工作后仍然不称职,则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调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工人被证明不称职,并且在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称职,雇主可以在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后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款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工人被证明不称职 不称职是指有证据表明工人无法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无法完成同一工种、同一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雇主在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雇员的工作内容。对于特定行业,他们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的工作量,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确定。一般来说,应指同一工种、同一岗位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而不是同一工种、同一岗位人员的最高工作量。因此,提供单位内同类型工作和职位人员的平均工作量已成为证明工人称职的重要证据。培训或转岗后仍不称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先进行培训或转岗。如果不能满足新的工作要求,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指出的是,如果一名工人被证明不称职,他必须能够证明这一点。为了防止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无法提供证据的风险,企业需要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说明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员工因此而接受培训,则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您还应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可以访问法律咨询网.com寻求律师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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