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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
释义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共同审理,双方互为原告、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回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仲裁裁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以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交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权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什么是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可见劳动合同纠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不明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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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