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主合并后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
释义 |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组织共同成立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权利和义务被合并雇主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雇主被撤销后,其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另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并后原雇主不再存在。为保护原用人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被合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新用人单位,继承原用人单位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并后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 ①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 工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③ < a>劳动合同期限 ④ 工作内容和地点 ⑤ 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⑥ 劳动报酬⑦ 社会保险⑧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出了相应规定: ① 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解释 ③ 雇用工人时,雇主不得扣留工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工人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工人收取财产 ④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⑤ 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聘用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聘用之日起建立 ⑦ 用人单位在录用的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录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没有规定,则应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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