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资 |
释义 |
【本案焦点】如果孙先生依法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孙先生是否可以在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双倍工资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就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协商。双方根据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的定期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利,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因此,订立定期劳动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非法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仲裁结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驳回了孙先生提出的仲裁127862.5元的请求,仲裁金额为工资差额的两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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